2022年赣州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医疗保障帮扶政策
根据江西省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做好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的通知》(赣医保发〔2021〕14号)、赣州市医疗保障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赣州市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医保字〔2021〕37号)文件精神,2022年医保帮扶政策调整如下:(城镇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帮扶政策参照执行)
一、资助参保政策
人员类别 |
每人每年 |
资助标准 |
特困人员 |
320元 |
全额资助 |
低保对象 |
320元 |
全额资助 |
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 |
320元 |
致贫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 |
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稳定脱贫人口 |
0 |
不资助参保 |
二、住院报销政策
农村低收入人口(含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人口、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者;纳入乡村振兴局监测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住院报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对医保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以下比例报销:
第一重保障:基本医疗保险
人员类别 |
就诊医院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所有城乡居民(含农村低收入人口 ) |
一级 |
100元 |
90% |
10万元 |
二级 |
400元 |
80% |
10万元 |
|
三级 |
600元 |
60% |
10万元 |
第二重保障:大病保险
人员类别 |
就诊医院 |
大病保险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普通参保居民(除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外) |
一级、二级、三级 |
13000元 |
60% |
30万元 |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一级、二级、三级 |
6500元 |
65% |
不设 |
第三重保障:医疗救助
人员类别 |
就诊医院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特困人员 |
一级、二级、三级 |
不设 |
100% |
不设 |
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
一级、二级、三级 |
不设 |
75% |
5万元 |
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低保边缘家庭人口 |
一级、二级、三级 |
2600元 |
60% |
3万元 |
因病支出型困难家庭患 者、因病突发严重困难人口 |
一级、二级、三级 |
6500元 |
50% |
2万元 |
三、倾斜救助政策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费用仍然较重的可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费用范围是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内且超出医疗救助限额之上的高额费用,按下列比例报销:
人员类别 |
就诊医院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农村低收入人口 |
一级、二级、三级 |
2.6万元 |
75% |
5万元 |
备注:对未按规定办理转诊手续、不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倾斜待遇 ;对按规定转诊就医的,省域内住院起付线连续计算,享受相应倾斜待遇。【异地就医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自助备案或拨打:0797-2524789、0797-2524898(瑞金市医保局业务窗口)咨询】。
四、门诊报销政策
就诊类型 |
人员类别 |
就诊医院 |
起付线 |
报销比例 |
最高支付限额 |
备注 |
普 通门 诊 |
城乡居民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
不设 |
65% |
不设 |
|
中 医门 诊 |
瑞金市中医院 |
不设 |
50% |
不设 |
|
|
门 诊特 殊检 查 |
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 |
不设 |
50% |
600元 |
|
|
日 间手 术 |
一级医院 |
不设 |
90% |
10万元 |
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
|
二级医院 |
不设 |
80% |
10万元 |
|||
三级医院 |
不设 |
60% |
10万元 |
|||
I类门诊特殊慢性 病 |
城乡居民 |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
不设 |
70% |
10万元 |
与住院合并计算最高支付限额 |
特困人员 |
不设 |
100% |
5万元 |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报销后的 个人自付部分再进行医疗救助 |
||
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 |
不设 |
75% |
3万元 |
|||
II类门诊特殊慢性病 |
城乡居民 |
一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三级医院 |
不设 |
70% |
5000-15000元 |
同时患有多种慢性病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
特困人员 |
5000-15000元 |
100% |
5万元 |
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 报销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一个慢性病种最高支付限额5000元, 每多一种加5000元,年度累加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5万元) 的医疗费用个人自付部分再 进行医疗救助 |
||
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 |
5000-15000元 |
75% |
3万元 |
【咨询电话】 0797-2524798 0797-2524898 (瑞金市医保局业务窗口)